【校際選課】提醒:請於9/26(二)前完成至外校校際選課程序
申請112學年度第1學期校際選課,經教務長審核通過,並至他校完成選課及繳費之同學,請儘速完備下列程序,以利登錄選課紀錄:
- 請於9/26(二)前將至外校完成簽章之『靜宜大學校際選課申請表』第一聯拍照成圖檔,上傳至靜宜大學『校際選課申請』系統。
- 【延期送交檢附文件】 或 【抽單】請e-mail至ytliaw@pu.edu.tw通知辦理。
- 延期上傳檢附文件:如因外校校際選課時程,導致無法於9月26日(含)前完成文件上傳者,請於截止日前來電或E-mail告知,以免被誤判為『抽單』處理。
- 取消申請:
- 如欲取消經教務長審核通過之申請單,請於上傳截止日前來電或E-mail通知本組執行『抽單』處理。
- 於截止日前未上傳檢附文件者,視同放棄該科目之申請,本組將於9月27日『抽單』處理。
- 最新消息請參閱綜合業務組網頁→熱門連結→校際選課。
- 業務承辦人:綜合業務組廖小姐(分機11112),e-mail ytliaw@pu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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