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事室》有關(112)學年度休假未休畢,得遞延至於當(113)學年度(114.07.31)前休畢事宜
各位同仁好:
提醒您,前(112)學年度休假未休畢,得遞延至於當(113)學年度(114.07.31)前休畢。說明如下:
一、依本校教職員工請假辦法第5條第6款修正辦理。
二、專任職員休假以8月1日起算,為因應前學年度未休畢天數需進行之剩餘休假結算,故人事室統一於每年8月10日進行剩餘休假結轉;未結轉前同仁請休假皆會先扣當學年度的休假日,待結轉後,系統會進行調整直到前學年度未休畢之剩餘休假天數扣抵完畢為止。
三、約僱人員休假以到校日起算,故每年休假天數以到校日進行休假天數及剩餘休假天數結算與結轉。
四、個人休假資訊請至E校園服務網查詢
【人事系統】/【差勤系統】/【差勤/個人年度休假狀況查詢】
【結轉前請休假】
※結轉前112年度剩餘天數休假欄位顯示皆為0天
【結轉後休假調整】
五、相關辦法請上網查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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