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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採購組》提醒您 『學年度預算採購或補助款採購之注意事項」

採購組提醒您

各單位學年度預算採購需於七月底前結案者,請儘速「檢核」【支出憑證黏存單】是否停滯在單位內尚未送出驗收請款。

採購案如為跨學年度施作或完工之預算經採購簽約確認者,請依據會計室規定辦理展延預算,

並於113.8.1~113.8.8期間至【會總系統】重新提出請購案申請。

謝謝!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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靜宜大學總務處採購組

陳世煌  shchen@pu.edu.tw

04-26328001轉11360

pur.pu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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