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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畢業】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離校手續說明

自本學期起辦理離校(含畢業、退學)手續者,皆需於學生證上註記『離校』字樣,流程說明如下,敬請同學配合辦理,謝謝合作。


靜宜大學學生辦理離校手續說明

  • 畢業生離校手續作業流程

一、	畢業生離校手續作業流程

  • 相關作業日程依綜合業務組公告辦理。
  • 退學生離校手續作業流程

退學生離校手續作業流程

  • 學生證註記「離校」字樣作業流程
    1. 學生證蓋「離校」字樣:綜合業務組(文興樓二樓)或圖書館二樓。
    2. 學生證遺失者:登入e校園服務網之『學生電子票證掛失退費系統』填寫掛失申請,擷取掛失成功畫面之截圖或紙本及身分證辦理離校。
    3. 學生證之學生身份使用效期:學士班為四年、研究生則依據其畢業年限。逾期將自動轉換為普卡,不再享有學生優惠。
    4. 學生因延畢須辦理學生證展延者:第一學期於32日前、第二學期930日前持學生證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辦理延展。

綜合業務組敬啟

110.3.18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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