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畢業】109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辦理離校手續說明
自本學期起辦理離校(含畢業、退學)手續者,皆需於學生證上註記『離校』字樣,流程說明如下,敬請同學配合辦理,謝謝合作。
靜宜大學學生辦理離校手續說明
- 畢業生離校手續作業流程
- 相關作業日程依綜合業務組公告辦理。
- 退學生離校手續作業流程
- 學生證註記「離校」字樣作業流程
- 學生證蓋「離校」字樣:綜合業務組(文興樓二樓)或圖書館二樓。
- 學生證遺失者:登入e校園服務網之『學生電子票證掛失退費系統』填寫掛失申請,擷取掛失成功畫面之截圖或紙本及身分證辦理離校。
- 學生證之學生身份使用效期:學士班為四年、研究生則依據其畢業年限。逾期將自動轉換為普卡,不再享有學生優惠。
- 學生因延畢須辦理學生證展延者:第一學期於3月2日前、第二學期9月30日前持學生證至教務處綜合業務組辦理延展。
綜合業務組敬啟
110.3.18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