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轉知》補(捐)助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

主旨:有關115年度內政部補(捐)助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,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受理申請,敬請踴躍申請。

說明:
 一、依113年至115年內政部辦理大專院校開設都市更新學分學程補(捐)助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。
 二、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,請有意申請本補助之大專院校主動於首揭補(捐)助要點附件一申請計畫書範例一、基本資料中內據實表明身分關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