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校際選課-本校生】<1131>提醒:請於9/23(一)前完成至外校校際選課程序

申請本學期(1131)校際選課,經教務長審核通過,並至他校完成選課及繳費後之同學,請儘速完備下列程序,以利登錄選課紀錄:

  • 請於9/23(一)前將至外校完成簽章之『靜宜大學校際選課申請表第一聯拍照成圖檔,上傳至靜宜大學『校際選課申請』系統,
  • 【延期送交檢附文件】 或 【抽單】請e-mail至ytliaw@pu.edu.tw通知辦理。
  1. 延期上傳檢附文件如因外校校際選課時程,導致無法於9月23日(含)前完成文件上傳者,請於截止日前來電或E-mail告知,以免被誤判為『抽單』處理。
  2. 取消申請:
    1. 如欲取消經教務長審核通過之申請單,請於上傳截止日前來電或E-mail通知本組執行抽單處理。
    2. 於截止日前未上傳檢附文件者,視同放棄該科目之申請,本組將於9月24日抽單』處理
  • 最新消息請參閱綜合業務組網頁→熱門連結→校際選課
  • 業務承辦人:綜合業務組廖小姐(分機11112),e-mail ytliaw@p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