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本學期(1131)校際選課,經教務長審核通過,並至他校完成選課及繳費後之同學,請儘速完備下列程序,以利登錄選課紀錄:
- 請於9/23(一)前將至外校完成簽章之『靜宜大學校際選課申請表』第一聯拍照成圖檔,上傳至靜宜大學『校際選課申請』系統,
- 【延期送交檢附文件】 或 【抽單】請e-mail至ytliaw@pu.edu.tw通知辦理。
- 延期上傳檢附文件:如因外校校際選課時程,導致無法於9月23日(含)前完成文件上傳者,請於截止日前來電或E-mail告知,以免被誤判為『抽單』處理。
- 取消申請:
- 如欲取消經教務長審核通過之申請單,請於上傳截止日前來電或E-mail通知本組執行『抽單』處理。
- 於截止日前未上傳檢附文件者,視同放棄該科目之申請,本組將於9月24日『抽單』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