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生證】即日起學生證掛失退費採線上申請之相關注意事項
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以及配合本校進出校園實名管制,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起,凡本校學生於辦理畢業、轉學及退學等離校手續時,請備妥個人學生證至綜合業務組(文興樓二樓)或圖書館二樓將學生證蓋上「離校」字樣,並於繳回離校程序單時出示蓋上「離校」字樣之學生證,驗後卡片歸還學生,方完成離校手續。該學生證仍可當電子票證使用,但不具備學生身分,無法享有學生優待,敬請留意。

 

如學生證(一卡通/悠遊卡學生證均適用)遺失,有兩種補救方式供同學選擇:

第一種方式:掛失註銷學生證

請學生事前登入e校園服務網(校內其他服務)點選學生電子票證掛失退費系統辦理學生證掛失作業(請列印掛失證明文件)發卡公司會註銷該筆學生證卡,該卡即為廢卡無法使用。辦妥學生證註銷後,繳回完備之離校手續單(附上完成掛失之證明文),方完成離校手續。

 

第二種方式:申請補發學生證

重新申請補發學生證,學生辦理畢業、轉學及退學學生,請於辦理離校手續前,備妥個人新申辦之學生證至綜合業務組(文興樓二樓)圖書館二樓,將學生證蓋上「離校」字樣,並於繳回離校程序單時出示蓋上「離校」字樣之學生證,驗後卡片歸還學生,方完成離校手續。原遺失之學生證自動註銷無法使用。

 

相關操作說明及步驟,請至綜合業務組網頁→各項文件申請→學生證掛失、退費及補發查詢

 

遺失學生證之儲值金處理,請於線上申辦遺失作業時,填寫個人金融帳號(限學生本人),儲值金處理需至少20個工作日,由發卡公司匯入學生本人帳號。(相關處理費用,逕自儲值金內扣除)

 

本校學生證學生優惠效期為四年,無法順利於四年畢業之延畢生,請於四年有效期限內,持學生證至綜合業務組辦理展期,逾期未展期者將無法享受學生優待,敬請同學留意。

 

如有不清楚之處,歡迎來電洽詢。04-26328001*11111陳小姐

 

綜合業務組敬啟

110/02/03